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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超星奖学金实施细则及2016年超星奖学金获奖名单

发布日期:2016-10-26    作者:     点击:

北京超星奖学金实施细则

一、总则

超星集团为激励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在校生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加强校企合作,助力信息管理系信息资源管理专业人才培养,自2015年起,在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设立超星奖学金,鼓励学生刻苦学习,努力进取。

二、奖项设立及评奖范围

1.超星奖学金评选范围为信息管理系在校学生。

2.超星奖学金,设立优学奖学金、爱心奖学金、阳光奖学金三个奖项。其中

优学奖学金和阳光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元/人,爱心奖学金奖励额度为3000元/人。

3.信息管理系学生在校期间只可获得一次超星奖学金,不得重复获得。

三、奖励条件

基本条件:

1.拥护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具有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,模范地执行学校规章制度,遵纪守法;

2.尊重师长,关心集体,团结同学;

3.热爱所学专业,成绩优秀。

4.学年各科成绩无不及格。

超星优学奖学金评奖条件:

1.满足奖励基本条件;

2.成绩优异,平均学分绩点3.5以上。

超星爱心奖学金评奖条件:

1.满足奖励基本条件;

2.学习刻苦,平均学分绩点3.2以上,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超星阳光奖学金评奖条件:

1.满足奖励基本条件;

2.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心,在上一学年中出色完成学校、系里安排的各项工作;

3.学习刻苦,平均学分绩点3.2以上,且德育附加分4.0以上;或综合测评前50%,荣获校级比赛第一名,省级及以上比赛二等奖以上。

四、评奖程序和要求

1.成立超星集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,由超星集团、学生处和信息管理系代表组成,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审的组织领导和审定工作。

2.本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,于当年11月底前向获奖学生颁发奖金及证书。

3.获奖学生填写的《超星集团奖学金申请表》和批准文件存入本人档案。

4.奖学金发放后,严禁学生个人请客吃饭、聚众饮酒等铺张浪费、奢侈消费行为,违反以上规定的,经查实将追回资助奖金,并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2016年超星奖学金获奖名单:

超星优学奖学金:王赛蒙、乔海报、李博航、李楠、刘佳杭、平晓亚、刘晋浦、王聪

超星阳光奖学金:付春蕾、张佳兴、郑国旭

超星爱心奖学金:李晓亚、王彦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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