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部门、各位老师:
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,促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,鼓励企事业单位和非职务发明人将创新成果申请专利,提升我市专利申请质量,推动科技、经济发展,经研究决定根据《张家口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》(张科字〔2016〕96号)的资助标准,张家口市科学技术和地震局开展我市2017年度的专利申请资助工作,我校开始受理申请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条件
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,已获得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、外观设计专利。专利资助申请原则上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。
二、资助申请的申报方式及申报要求
1、申报方式
申报单位或个人直接登陆网址http://www.hbzlzz.com/zjk。进入申报系统后,按照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专利申请资助信息,无需提供纸件材料。
2、申报要求
职务专利需提交专利号、专利名称、专利权人、分管县(区)单位、开户行信息、手机号及组织机构代码等申报信息。
非职务专利需提交专利号、专利名称、专利权人、分管县(区)单位、开户行信息、手机号及身份证号等申报信息。
3、申报时间
2017年10月16日-2017年10月31日
三、专利资助工作流程
1、各县(区)科技局负责本辖区专利申请资助的宣传、通知等。
2、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要求自行网上申报。
3、各县(区)科技局做为申报系统中的初审部门,负责本辖区网上申报的初审工作。
4、市科技和地震局负责全市的汇总、复核和最终审批。
5、市科技和地震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资助金的发放。
四、注意事项
1、单位申领须使用本单位对公银行账户,个人申领须统一使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。单位填写开户名称全称(个人填写姓名)、开户银行(全称)、银行账号要认真核对,确保准确无误。特殊账户需与建行业务部门联系,确认资助金能够拨入。(如开户银行:建行张家口开发区支行)
2、职务发明专利需统一填写如下信息:
分管单位:经开区
手机:15075300375
开户行:建行张家口五一路支行
开户行号;105138000127
账户名:河北建筑工程学院
卡号:1300 1673 3680 5050 0672
组织机构代码:40191448-7
3、未在科研处备案的专利,请发明人将专利复印件报科研处同时录入科研管理系统。
联系人:贾慧慧 联系电话:4187671
科研产业处
2017 年10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