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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7-10-25    

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:

为进一步督查教学和管理各环节,结合2018年的审核评估工作要求,由教务处组织,学校积极开展2017—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。

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、理论教学

(1)课前准备:教师授课教案、讲稿是否规范,内容是否充实;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选用质量和使用情况;多媒体教学课件质量。

(2)课堂教学: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授课情况,检查教师的教风教态是否端正、教学进度是否与教学计划相符、教学内容安排是否科学合理、教学方法和手段是否得当,特别要检查已调停课的教师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补课;检查学生到课情况、课堂纪律。

(3)作业批改:对有作业的课程,检查学生完成作业情况,教师是否按要求为学生布置作业并批改,有关问题反馈是否及时到位。

(4)辅导答疑:教学过程中是否根据需要为学生辅导答疑,效果如何。

2、实验与实践教学

(1)实验课的开设和执行情况;实验准备是否充分;实验课教学秩序和对学生操作能力进行指导培养的效果;开放实验的规划、执行情况;设计性、综合性实验的开设情况;教师指导实验和批改实验报告情况。

(2)认真检查学生各类实习的进度和质量情况。

3、教学管理

(1)制度与“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”建设:在参照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评估检查意见的基础上,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自查相应规章制度与“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”的建设、完善、落实情况。

(2)二级学院(系、部)积极组织听课及开展教学研究活动。

(3)教学档案的收集、管理及存放:包括试卷、毕业设计(论文)、实验实习报告、课程设计、听课记录、文件等。

4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质量工程

(1)相关二级学院(系、部)加强品牌特色专业、已获批新专业的建设工作。

(2)课程建设。一是落实好学校首届微课比赛(教务[2017]18号)的各项工作;二是相关二级学院(系、部)认真学习并做好慕课制作的准备工作。

(3)进一步落实质量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。

二、检查时间与方式

本次检查时间为10月30日—11月12日,实行学校、二级学院(系、部)两级检查制度,以二级学院(系、部)自查为主,学校检查组抽查的方式进行,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。

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,结合2018年审核评估工作要求以及本单位实际情况,制定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,认真开展自查工作。通过全面自查,发现问题和不足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并认真填写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》(附件),于11月19日前交教务处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期中教学检查的重要性,认真做好自查工作,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,掌握教学运行情况;及时发现教学、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,进行分析研究,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。

1、各二级学院(系、部)的领导每人听课至少2次,教研室主任听课至少4次,并填写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听课记录》。教学检查结束后,于11月19日前将《听课记录》上交教务处存档。

2、通过组织公开课、观摩课等形式的课堂讲学来帮扶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。

3、通过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,做好座谈会记录,并存档备份。

附件: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报告》

本通知及附件到教务处公告栏下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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