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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

     发布日期:2015-06-29    

各学院、系、部、处:

为进一步加强高等教育内涵建设,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细则》(修订),现将2015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教育方针,研究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,以全面落实学校发展规划总体目标为核心,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,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,突出实践和实效,培育一批教学成果,在推进高校教育教学改革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、增强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
二、立项要求及范围

项目参考《申报指南》申报,应重点围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突出应用型、实践型人才培养;依据人才培养目标重构课程结构及教学内容,创新教育教学方法;推进教学资源建设,促进科研与教学互动,及时把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;强化实践育人环节,提高大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;改革考试方法,注重学习过程考察和学生能力评价;注重大学生素质能力培养、加强教师队伍能力建设;改革教学管理与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设题。已列入国家、省、学会等各级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。项目申报人要紧密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实际,就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问题自拟题目。
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
1.各项目负责人自拟选题后要填写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3)一式3份,A4双面印制,左侧双钉。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项目的初审,并在“所属部门推荐意见”栏内写明评审意见。

2.各单位统一填写《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4),一式1份。

3.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后于2015年7月3日前报送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。(行政楼A109),逾期不再受理。电子版由各单位汇总后集中发送至电子邮箱:hbjygjyj@sina.com,邮件名称:学院(部门)名称——2015校级教研立项申报材料,联系人:屈建萍,联系电话:4187663。请各单位按照《立项通知》要求,认真做好课题立项申报的组织、指导和审核工作,严格把关,装档整齐、规范,努力提高立项质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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